徐医附院门诊就诊须知(2022修订)
亲爱的患者:
感谢您对徐医附院的信任,为方便您就诊,温馨提示以下注意事项:
1、我院实施实名制分时段预约诊疗,为您提供多种形式的预约方式,包括现场预约(服务台、自助机)、电话预约(85802000,83353371)、手机终端预约(“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预约)、诊间预约、社区双向转诊预约、随访后预约、体检后预约等方式。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身份证、医保卡)。
2、专家门诊、专科门诊、普通门诊、复诊均开展预约诊疗服务,所有门诊号源全部开放预约,可提前预约1-7天的号源,基层转诊预约预留20%号源。预约挂号时间精确到30分钟,预约成功患者(已收到短信为准),就诊当天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社保卡、电子医保卡),自助机或微信公众号均可缴费取号,提前30分钟前往预约专科分诊台刷卡就诊(过时间段无效)。请您诚信就医,避免无故爽约,3个月内累计3次无故爽约,取消其3个月微信公众号预约资格。如您无法在约定时间到医院就诊,请至少提前一天通过原预约途径取消。如遇专家因突发原因当天不能出诊,请以现场出诊专家为准,由分诊护士协调其他专家给予诊治。
3、初次来院就诊的患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医保卡)至自助机挂号就诊,登记本人有效联系方式;未办理身份证的儿童或老年人可在自助机上关联监护人的身份证,并同时提供监护人有效联系方式。
4、如未带身份证或医保卡的患者,可凭其他有效证件(户口簿、军官证、护照、港澳通行证或其他包含本人身份信息的证件)到人工收费窗口办理就诊卡,并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联系方式。
5、严格执行实名制诊疗,严禁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挂号、就诊、检查,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严格履行核对患者身份信息的职责,对人、证信息不符的患者有权拒绝提供诊疗服务。
6、根据卫生部医管司2010年修订发布的《全国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中《挂号工作制度》规定,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当日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人,应重新挂号。为方便患者,我院现实施:患者一次挂号,三天内复诊有效(仅限完成本次诊疗过程),复诊由当日普诊医师接诊,超过三天需重新挂号。
7、当日患者如未就诊,自助机挂号的患者请当天17点前到收费窗口退诊察费,微信公众号挂号的患者17点后公众号中可申请退诊察费;检查检验等如确未执行需退费,可到一楼大厅服务台办理审核手续,再到一楼门诊收费处11—13号窗口办理。
8、门诊挂号时间为上午7:30-11:50,下午12:30-16:50(仅适用于部分号源未满的专家,如预约和现场号源已满,需择日预约就诊)。
9、根据江苏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疗救治组下发苏防救治〔2020〕36号《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面实行预约诊疗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20年3月开始,方便门诊暂停止开放,开放时间根据卫健委相关文件再行调整。
10、如需做相应检查,可详细查看申请单上预约时间、检查地点和注意事项,详情请遵医嘱。
11、有关医保、工伤等政策问题,可咨询医保办公室(0516-85802481)。
12、如您在就诊过程中,特别是老年人或行动不便的特殊患者,如需就医帮助,请与服务台(0516-85802000)、门诊办公室(0516-85802116)联系,工作人员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和各项便民服务。
13、我院实行无假日门诊,即周一至周日全天开放门诊;急诊24小时开放(急诊电话:0516-85802111)。
14、我院专家只在我院坐诊,不要轻信医托,如有疑问可询问医护人员,避免上当受骗。
15、如存在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十大症状,请至发热门诊就诊。
16、患者权利:
(1)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
(2)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
(3)知情同意权。
(4)隐私保护权。
(5)自主权。
(6)选择权。
(7) 申诉权。
(8)有对医疗机构的批评建议权。
(9) 有因医疗事故所造成损害获得赔偿权利。
17、患者义务:
(1)有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
(2)有遵守医嘱的义务。
(3)有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
(4)有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
(5)有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义务。
(6)有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
(7)有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
(8)有责任要选择合理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和促进健康的义务。
徐医附院门诊部
2022.12
一、挂号时间
上午7:00-11:50 下午12:30-16:50
急诊24小时挂号
二、挂号地点
门诊一层到六层所有自助机均可挂号,自助机取预约号。
三、诊察费种类及金额
种类 | 金额 |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 50元 |
正主任医师专家门诊 | 35元 |
副主任医师专家门诊 | 22元 |
普通门诊 | 12元 |
方便门诊 | 0元 |
急诊 | 25元 |
徐医附院门诊部老年人就医指导制度
一、门诊一楼自助机服务区专门设置老年人挂号交费处,导医和志愿者协助老年人预约、挂号、交费,为老年人保留一定比例现场号源。设置老年人优先挂号收费窗口,保留现金支付方式,醒目位置张贴“老年人优先”标识。
二、在前置导医台处设置“助老爱老服务站”,为老年患者提供就医咨询帮助、优先分诊等服务。
三、门诊“一站式服务台”为老年患者提供就诊预约、打印报告单、退费审核、病情证明审核盖章及各项便民服务。便民服务包括提供推车、轮椅、助行器、纯净水、针线、纸笔、老花镜、雨伞、寄存包裹等;并为80岁以上无陪护、行动不便以及有特殊需求的老年患者提供全程轮椅推车护送、陪同就诊等伴医服务。
四、门诊区域各诊区、各服务窗口(收费处、药房、抽血处、检查科室等)均设有老年人优先窗口,并有醒目标识,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就诊、优先交费、优先检查、优先取药等服务。
五、内科诊区开设“老年医学门诊”,每日均有高级职称专家坐诊,为老年患者开展综合诊疗,提供专业化的诊治意见。
六、门诊各级各类人员挂牌上岗,接待老年患者时,要注意语言文明,态度热情,沟通到位,使老年人就医受到尊重。尤其在为老年患者实施诊疗、检查、手术等过程中,多使用安慰性、鼓励性语言,不谈论与其无关的事宜。
七、门诊环境标识标牌清晰明了,医护人员挂牌上岗,方便老年患者熟悉医护人员与环境。
八、门诊各级各类人员实行首诊负责制和首问负责制,明确安全责任,突出老年患者人文关怀。
门诊部
2020.04
医附院老年患者门诊就医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两级《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通知》的文件要求,门诊部优化服务流程,努力为老年患者就诊提供优先、有序、安全、畅通的诊疗服务流程,特制定医院老年患者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服务对象:门诊区域≧70岁老年患者
二、服务内容:
1、积极创造条件,做好老年人就医优待服务。在门诊区域醒目位置进行宣传告知,使老年人方便知晓可获得就医优待内容。
2、门诊一楼自助机服务区专门设置老年人挂号交费处,导医和志愿者协助老年人预约、挂号、交费,为老年人保留一定比例现场号源。设置老年人优先挂号收费窗口,保留现金支付方式,醒目位置张贴“老年人优先”标识。
3、在前置导医台处设置“助老爱老服务站”,为老年患者提供就医咨询帮助、优先分诊等服务。
4、门诊“一站式服务台”为老年患者提供就诊预约、打印报告单、退费审核、病情证明审核盖章及各项便民服务。便民服务包括提供推车、轮椅、助行器、纯净水、针线、纸笔、老花镜、雨伞、寄存包裹等;并为80岁以上无陪护、行动不便以及有特殊需求的老年患者提供全程轮椅推车护送、陪同就诊等伴医服务;
5、门诊区域各诊区、各服务窗口(收费处、药房、抽血处、检查科室等)均设有老年人优先窗口,并有醒目标识,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就诊、优先交费、优先检查、优先取药等服务。
6、内科诊区开设“老年医学门诊”,每日均有高级职称专家坐诊,为老年患者开展综合诊疗,提供专业化的诊治意见。
7、门诊部通过开展服务满意度测评、服务质量问卷调查、老年人就诊建议及群众意见反馈、意见箱等方式,听取并不断改进爱老助老服务工作。
门诊部
2020.04